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认定为主的国家考试,是个人自学,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不受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职业、居住区域、已有学历的限制,均可参加高等职业和教育自学考试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(基础科)、本科学历层次,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。
毕业证书: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专科、本科毕业证书根据专业的不同,分另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北京大学、中国人民大学、北京师范大学、北京外国语大学、中央财经大学等主考高校共同署名颁发。
学制:自学考试采取单科考试、学分累积的办法,不受学期学年制度的限制,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考试的课程及课程的门数,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。自学考试是以年度为单位的循环考试,每个专业的全部课程,在每年的四月和十月由国家分两次开考,公共课及部分专业课一年考两次。学制长短没有时间限制,这使自考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学习进度。
考试报名: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上半年注册、报考时间为12月18日至次年1月18日;下半年注册、报考时间为6月18日至7月18日,节假日不休、逾期不予补报。详情请参照《北京考试报》和北京市考办公布的《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》。 |